近年来,湖北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节水行动方案,以提升农业用水效率、保障粮食安全,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,在前二批节水型灌区创建基础上,结合水利部最新工作要求,省水利厅于2021年11月印发了《湖北省节水型灌区创建暂行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明确规范省级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。
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节水型灌区创建,按照相关工作要求,每年开展灌区自评、主管部门考核,并将满足要求的灌区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。省水利厅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内业审核和现场复核等方式,对申报灌区逐一进行复核,今年从参选的10个灌区中评定吴岭等4个灌区为省级第三批节水型灌区。
今后,省水利厅将总结经验,大力宣传推广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充分发挥节水型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,稳步开展全省节水型灌区创建,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。